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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方式都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内容有什么?

送达方式:

1、直接送达。是指公安司法机关派员将诉讼文书直接送交收件人的一种送达方式;

2、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收件人或代收人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

4、邮寄送达;

5、转交送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标签: 民事诉讼 上诉费用 诉讼特性 民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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