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能源期货?
能源期货是商品期货中相当重要的一环,不下于现货市场的影响力。目前较重要的商品有轻原油、重原油以及燃油;新兴品种包括气温、二氧化碳排放配额。
能源期货最早是在1978年开始在纽约商业交易所交易,商品是热燃油。之后到1992年间增加了其它的商品。能源期货的市场参与者有许多是避险需求者,包括了燃油经销商、炼油者等,因此价格极具参考,甚至成为许多现货交易者的参考。不过由于石原油的供需状况常常改变,特别是供给面,常受到石油输出国组织决议影响,有时也有会员国完全不理会决议片面决定产能情形。所以操作难度也相对的高了不少。
商品期货交易的场所:商品交易所
中国的商品期货交易所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
全球范围比较著名的从事期货商品期货交易的交易所有:芝加哥商品交易所(CBOT)、芝加哥商业交易所(CME)、纽约期货交易所(NYMAX)、纽约商品期货交易所(COMEX)、伦敦金属交易所(LME)等。
对我国能源期货的启示有哪些内容?
1、原油期货标的商品的选择
虽然我国将首先从燃料油期货人手,但原油期货将是最终目标。目前,世界三大原油期货分别是NYMEX的轻原油期货(wTI)、IPE的布 伦特(Brent)原油期货和东京工业品交易所(TOCOM)的中东原油期货,其标的产品分别是美国西德克萨斯中质原油,北海的布伦特原油和中东地区的原油。由于这三份合约已经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吸引了大批套期保值者和机构投者的参与,因而我国如果推出以这三种原油为标的的期货极有可能遭受失败。我们应该从国内的原油品种中选择供应稳定、安全,且已经形成完善市场的某种原油作为我国原油期货的标的商品。大庆原油是一个不错的备选对象,况且在1993年我国推出石油期货时以大庆原油为标的的原油期货取得过巨大的成功。
2、市场参与者的构成
期货合约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存在规模巨大的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我们应该允许国外的套期保值者进入我国的石油期货市场规避风 险,这样能进一步扩大市场的容量。对于国内的机构投者,规定其参与期货市场持有头寸不得超过其资本金的一定比率来控制风险,而对于国外机构投者,可以仿效QFII的相关规定,给予符合规定的境外机构投者一定金额的投规模,以活跃市场。同时,提高散户的准入门槛,将散户的比率控制在一定的规模以下。
3、局部和整体的关系
上述分析可知,国外经验表明,首先推出的石油期货合约取得成功后,后继者难逃失败的命运。为避免重复推出带来的人、财、物方面不必要的浪费,防止国内期货交易所为了争夺客户而恶竞争,管理部门应杜绝国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相同或相似燃油期货产品现象的发生。